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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依据 福建省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3-01-16 17:54:13作者:佚名

福建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依据 福建省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福建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依据(最新)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领取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并享受相关的优待与奖励。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工作人员一方所在单位发给全数;双方均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财政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