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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籍优秀学子奖学金申报指南 连云港名校优生公示

更新时间:2023-12-16 01:28:05作者:佚名

连云港籍优秀学子奖学金申报指南 连云港名校优生公示

  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3、坚持既重学业成绩,又重综合素养的原则。

  评选对象

  连云港籍生源,在国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大二、大三学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生(研二学年),每年评选不超过500名。

  评选条件

  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良好,综合表现优秀,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就读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就读于其他普通高校,且上一年度获得过校级含同等次)及以上等次奖学金的。

  评选程序

  1、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子,通过该页面在线提出申报,填写《连云港籍优秀学子奖励对象申请表》,上传相关资料。

  申请人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承诺的履行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2、审核

  市教育局负责审核申报对象的录取就读情况;

  市人社局负责审核申报对象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

  根据《连云港籍优秀学子奖学金评选量化积分标准》,按量化积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奖励对象,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3、审定

  市委人才办对拟奖励对象进行审定,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以市委人才办名义发文公布奖励对象名单。

  奖励标准

  对入选连云港籍优秀学子的,给予5000元的奖学金奖励,并颁发“港城优秀学子”荣誉证书。

  对于符合困难人员条件的优秀学子,另再给予3000元的助学金(困难人员是指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闲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大学生)

  跟踪服务

  1、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关心关爱连云港籍优秀学子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对有困难的学子及时给予一定的帮助。

  2、优先邀请奖励对象参加本市举办的各类推介、座谈、实践活动,并给予一定交通补贴。组织奖励对象参加暑期优秀学子看港城活动。

  3、聘请奖励对象作为本市人才工作联络员,积极宣传连云港的市情、人才政策和岗位信息。

  连云港籍优秀学子奖学金评选量化积分标准

  量化环节得分由学校情况、学历层次情况、奖学金情况、表彰情况等四个部分积分组成。评价积分=学校积分*40%+学历积分*10%+奖学金积分*30%+表彰情况积分*20%。

  1、学校积分

  (1)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数据为准)计100分;

  (2)符合条件的其他高校 (不含独立学院)的计80分;

  (3)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的计60分本项积分按最高得分计分,不重复计分。

  2、学历积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的计100分。

  3、奖学金积分

  (1)上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计100分;

  (2)上学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含同等次) 奖学金的计80分;

  (3)上学年获得校级 (含同等次) 一等奖学金的计60分、二等奖学金的计50分、三等奖学金的计30分.

  本项所指奖学金不包括社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本项积分按最高得分计分,不重复计分。

  4、表彰情况积分

  (1)上学年获得国家级表彰的计100分;

  (2)上学年获得省级表彰的计90分;

  (3)上学年获得地市级表彰的计80分;

  (4)上学年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计70分;

  (5)上学年获得二级学院(系)级表彰的计50分;

  本项积分按最高得分计分,不重复计分。本项目所指表彰指综合评价类、优秀学生干部类、学习成绩优秀类表彰,不含文体活动类、社会实践类等。

  本细则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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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奖学金  积分  连云港  学年  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