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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常州市离婚登记处)

更新时间:2023-01-29 16:50:28作者:佚名

常州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常州市离婚登记处)

  香港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澳门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台湾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出国人员、华侨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五)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