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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生育险怎么报销?(桂林生育险怎么报销医保)

更新时间:2023-03-27 13:44:53作者:未知

桂林生育险怎么报销?(桂林生育险怎么报销医保)

  报销标准

  

  办理条件

  1.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并在发生费用前按政策要求按时足额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的参保人。

  2.女职工因分娩、放(取)环、绝育、复通术、人流、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等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

  3.男职工的配偶生育而没有享受国家有关生育补偿待遇的。

  4.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限为费用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材料

  1.《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填写盖章)

  2.按不同申请项目准备材料

  (1)女职工分娩

  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或《再生育证》,复印件1份(区内应按卫计部门规定办理生育信息登记手续,外省的按当地计生条例规定出具相关证件材料)

  ②出院证或疾病证明书

  ③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④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⑤女职工生育有并发症,提供与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每日清单

  ⑥女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2)放(取)环、绝育、复通术

  ①女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②医疗费用发票

  ③疾病证明书或手术症明或病假条

  (3)人流、住院保胎失败流产

  ①计划外流产:《结婚证》;

  计划内流产:《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或《再生育证》(区内应按卫计部门规定办理生育信息登记手续,外省的按当地计生条例规定出具相关证件材料)

  ②住院治疗:提供出院证和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门诊治疗:提供疾病证明书和门诊病历

  ③医疗费用发票

  ④申报住院保胎失败流产、异位妊娠(宫外孕)和葡萄胎医疗费用,提供与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清单

  ⑤女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4)男方补助

  ①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②医疗费用发票

  ③出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书

  ④《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再生育证》(广西区内应按卫计部门规定办理生育信息登记手续,外省的按当地计生条例规定出具相关证件材料)

  ⑤女方未享受生育待遇的承诺书

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初审(10个工作日)→复核(5个工作日)→结算科支付(5个工作日)

  1.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回执单》一式两联,经办人核对后签名,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交予经办人;

  2.医疗费用审核;

  3.医疗费用结算;

  4.分管领导复核;

  5.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转交财务科;

  6.财务科根据参保人或经办人预留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办理地址:

  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业务大厅

  地址:桂林市依仁路24号三楼

  电话:0773-2881032

  

本文标签: 医疗费用  桂林市  发票  证明书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