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张家港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条件 张家港人才优购房

更新时间:2022-11-30 14:20:47作者:未知

张家港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条件 张家港人才优购房

  申请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

  人才安居购房贴资格认定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安居购房贴资格认定:

  1.符合《》A~E类人才认定标准,且已通过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申请时仍在我市创业或就业。

  2.首次购买本市普通商品住房(一手房)且已办理网签备案或存量住房(二手房)且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登记的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

  3.在新购房屋登记时点之前,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符合专项人才计划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不受本条件限制(详见本通知附件4)。

  4.申请人引进时间未超过规定时限(引进当年度及后3年内)。

  注意:申请人应在引进当年度及后3年内申请兑现人才安居购房贴,因个人原因超过政策兑现期的,原则上不再享受本政策。

本文标签: 人才  的人  住房  申请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