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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泉州永春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对象及条件一览

更新时间:2023-05-06 15:47:57作者:佚名

2023泉州永春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对象及条件一览

  2023泉州永春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对象及条件一览

  在我县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我省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永政文〔2015〕137号规定的桃城镇、五里街镇、石鼓镇、东平镇、岵山镇、东关镇6个乡镇范围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永春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

  9.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10.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1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人员。

  提醒:其中,持《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当年度已在残联享受过补贴,不得再申领享受该项补贴。已在残联享受过补贴后被取消《残疾人证》的人员,其在残联已享受的年份应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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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人证  永春县  残联  残疾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