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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重庆医保报销比例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3-21 23:27:12作者:未知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重庆医保报销比例新政策)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比例

项目医院等级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备 注
起付线一级200元/次

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其住院起付线标准分别为160元/次、400元/次。

在我市三级和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

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

取得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参保人员进行住院治疗的,每年度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足额计付一次住院起付标准。

二级440元/次
三级880元/次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报销比例一级90%95%

在我市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政策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二级87%
三级85%
支付限额4.7万元/年
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支付报销比例100%

统筹基金支付超过4.7万元以上的,符合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报销规定的,最多50万元。恶性肿瘤放化疗和镇痛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抗排异治疗,肾透析特病人员统筹基金报销在3.7万元以上,统筹基金封顶线范围内按照大额报销比例结算支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比例

项目一档二档
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8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6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0%45%
全年报销封顶线(元)80000元120000元

计算办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另: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费和住院费合并计算封顶线;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我市三级和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以及医院自制中药制剂的医疗费用,政策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本文标签: 医疗机构  比例  万元  门诊  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