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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失业保险参保 重庆人社失业保险

更新时间:2022-05-18 04:32:00作者:未知

重庆市失业保险参保 重庆人社失业保险

  一、办理条件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职工(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必须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

  1、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民办费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4、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5、国家机关中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

  6、驻渝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7、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二、办理材料

  五险统一参保登记,以下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材料需要咨询各区的社保局,不同区有些许不一样。

  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申请材料(提供给公司经办人即可)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

  三、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即可。

  四、办理地点

  公司税务机关地的社保局。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本文标签: 职工  复印件  经办人  材料  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