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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政策

更新时间:2022-05-18 04:27:04作者:佚名

甘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政策

  甘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条件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及以上,符合规定的退休年龄和其他条件的,可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在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新政策执行。

  1.正常退休

  (1)男性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地厅级及以上级别男干部退休时间以任免机关批准时间为准。

  (2)女性工作人员

  ①女干部地厅级及以上级别女干部退休时间以任免机关批准时间为准。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聘任在管理岗位的相当于正、副县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经组织同意,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其他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

  ②女工人机关事业单位中,身份为工人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工作人员,其退休年龄按照上款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规定执行;身份为工人且受聘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女性工作人员,年满50周岁时已受聘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的,55周岁退休,并按所聘岗位计发养老金。其他女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

  2.提前退休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且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3.退职

  机关单位工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本文标签: 岗位  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  工人  女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