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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淄博永泰热力公司缴费通知(淄博永泰热力电话)

更新时间:2024-09-04 13:43:13作者:未知

2024淄博永泰热力公司缴费通知(淄博永泰热力电话)

  淄博永泰热力有限公司缴费通知

  1.中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照套内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收取;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地下室、杂物间、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居民住宅供暖计费面积以房产证中注明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包括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公摊面积的),根据相关规定:按以下比例扣除公用分摊面积作为计费面积:建筑面积65m2及以下的为10%,65-90(含90)m2为8%,90-130(含130)m2为7%,130m2以上为6%。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 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0.5元/平方米收取。

  3.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仍执行建筑面积36元/平方米。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4.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的,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收取300元供暖费。

  5.供暖期为120天,即自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6.供热费交费时间及交费方式用热户应当在当年的10月31日前将本采暖季的热费全额交清,11月15日之后交费的,按全额交纳热费,用户交费后,工作人员3日之内完成开阀。

  7.如遇淄博市政府相关部门调整供暖费收费标准,以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8.注意事项:

  1)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用户应当在办理供热开户的采暖面积、空间内采暖,不得私自增加供热采暖面积、增设散热装置等,否则视为用户违约,热力公司有权停止供热,用户拆除相应供热设施并补足热费后方可恢复供热。

  2)初次交费或需要变更信息的用户,请交费前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主身份证办理信息确认、变更手续。

  3)用户办理开户时未提供房产证的,今后自用户提供房产证之日起供热公司按照房产证中注明的套内建筑面积计收热费,提供房产证前所缴纳的供热费不再多退少补。

  ·收费时间:每年10月4日--10月31日。

  ·交费方式:①客服大厅缴费(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②微信生活缴费;③支付宝生活缴费

  ·交费地点:永泰热力客服大厅

  ·地 址:柳园路大学城实验中学北300米路东沿街房

本文标签: 房产证  采暖  面积  供暖费  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