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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申请代办的居住证携带材料(青岛市北区居住证办理)

更新时间:2022-05-18 03:28:45作者:未知

青岛市北申请代办的居住证携带材料(青岛市北区居住证办理)

  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在办理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一并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是房产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代办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拓展阅读>>>

  一、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在居住地依法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就业信息查询等服务;

  (二)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国家规定的对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六)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七)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

  (八)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表彰和奖励;

  (九)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二、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在居住地享有下列便利: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三)按照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四)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三、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其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