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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22-03-27 21:11:16作者:未知

乌鲁木齐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是一样的。都是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每年调整一次,各地调整时间不一致。参保单位在办理完年度缴费申报,核定当年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后,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的《失业保险年度缴费申报表》,在单位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5×0.5%=16.18元;个人:3235×0.5%=16.18元。

  2019年乌鲁木齐市失业保险比例

  职工自己缴纳:应缴金额=0.5%*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

  用人单位代缴:应缴金额=0.5%*单位上年度的职工月均工资。

  2019年乌鲁木齐市失业保险缴纳计算

  失业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单位  年度  基数  乌鲁木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