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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更新时间:2022-05-18 03:01:42作者:佚名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第11号令)和《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沈房发〔2020〕4号)的相关规定,为解决我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际,以及本次配租意向确认的申请人员、房源数量等具体情况,现制定沈阳市2021年第一批公租房项目配租方案如下:
一、配租原则
1.坚持“三公”原则。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申请家庭代表,市人大、市政协、市房产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及新闻媒体记者对本次配租情况进行现场全程监督。
2.直配原则。实行“一对一”的配租原则,即通过摇号方式直接确定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与相应房源的具体房间号,进行“一对一”配租,直接将每个申请家庭配租到具体的房间。
3.递补原则。实行候补申请家庭依次递补原则,即将通过摇号未配租到房源的申请家庭作为候补配租家庭,依据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对被放弃房源进行依次递补配租。
二、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共计876套,其中单室房源596套,双室房源280套。
1.雪莲雅居公租房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红椿路35号,本次配租单室房源195套,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
2.西雅美苑公租房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269号,本次配租单室房源60套,建筑面积35-44平方米左右。
3.惠生新城公租房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秀园一街2号,本次配租325套房源,其中单室房源250套,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左右,双室房源75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4.光明新村公租房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中路14号、16号,本次配租296套房源,其中单室房源91套,建筑面积38-46平方米左右,双室房源205套,建筑面积46-84平方米左右。该房源位于京沈客专沿线且高层房源11层顶,6层及以下无电梯,7-11层有电梯。
三、租金标准
1.雪莲雅居公租房:基准租金:单室、双室租金标准确定为9.1元/月/平方米。调整系数:以标准层南、西南、东南向为基准,底层与顶层分别减20元;东、西向在所属层南向租金基准上减20元;西北向在所属层西南、东南向租金基准上减40元。
2.西雅美苑公租房:建筑面积为36.01-38.2平方米一室户型的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240元;建筑面积39.56-43.67平方米一室户型的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260元;以二层东南(西南)向为基准租金,顶层和底层均减20元;东北朝向每套在所属层东南、西南向租金标准上再减20元。
3.惠生新城公租房:建筑面积41.86-42.6平方米一室一厅户型,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210元;建筑面积51.3-52.21平方米一室一厅户型,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270元;建筑面积为61.01-62.09平方米二室一厅户型,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360元。以南向二层为基准租金,顶层和底层均减20元;东、西朝向每套在所属层南向租金标准上减20元;东北、西北朝向每套在所属层东、西向租金标准上再减20元。
4.光明新村公租房:基础租金定为12元/平方米。多层(7层顶)以二层为基准,一层、顶层减30元/套,六层减20元/套;高层(11层顶,7-11层有电梯),以二层为基准,一层、顶层减30元/套,六层减20元/套。
四、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共有符合公租房保障的无房申请家庭1517户,其中单室房源1187户,双室房源330户。
1.雪莲雅居公租房单室为2012年-2016年的申请家庭284户。
2.西雅美苑公租房单室为2012年-2019年的申请家庭92户。
3.惠生新城公租房单室为2012年-2019年的申请家庭693户;双室为2012年-2020年的申请家庭117户。
4.光明新村公租房单室为2012年的申请家庭118户;双室为2012年-2017年的申请家庭213户。
五、配租方式
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家庭人口1-2人的配租单室房源,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的配租双室房源。家庭成员是两代同性并且子女年满16周岁以上或者两代异性的可配租双室房源。
六、配租分组
分11组参加电脑摇号配租。
第一组为申请雪莲雅居单室房源的2012年-2015年申请家庭190户,参加190套单室房源的配租;
第二组为申请雪莲雅居单室房源的2016年申请家庭94户,参加5套单室房源的配租;
第三组为申请西雅美苑单室房源的2012年-2018年申请家庭26户,参加26套单室房源的配租;
第四组为申请西雅美苑单室房源的2019年申请家庭66户,参加34套单室房源的配租;
第五组为申请惠生新城单室房源的2012年-2018年申请家庭224户,参加224套单室房源的配租;
第六组为申请惠生新城单室房源的2019年申请家庭469户,参加26套单室房源的配租;
第七组为申请惠生新城双室房源的2012年-2019年申请家庭68户,参加68套双室房源的配租;
第八组为申请惠生新城双室房源的2020年申请家庭49户,参加7套双室房源的配租;
第九组为申请光明新村单室房源的2012年申请家庭118户,参加91套单室房源的配租;
第十组为申请光明新村双室房源的2012年-2016年申请家庭167户,参加167套双室房源的配租;
第十一组为申请光明新村双室房源的2017年申请家庭46户,参加38套双室房源的配租。
七、配租过程
1.现场宣读《沈阳市2021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租方案》。
2.根据房源具体情况,将楼号、房间号予以公示。
3.将参加电脑摇号配租申请家庭名单向到场人员进行展示。
4.按照分组将电脑中的每组申请家庭的初始自然排序通过电脑第一次随机打乱。第二次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产生配租名单,即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
5.将每组配租顺序号与本组房源套数按顺序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确定每个申请家庭的配租房间号,有房间号的即为配租成功家庭。
6.在本次没有获得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按照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向下顺延,作为候补配租家庭。如有被放弃房源,按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依次递补。被放弃房源与候补配租家庭配租顺序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确定候补配租家庭的配租房间号。如有再次被放弃房源,按照上述程序重新实施配租。
八、相关要求
1.配租成功家庭在实际入住前,如发现有房产、工商、车辆等情况,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的将取消配租入住资格。
2.本次电脑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只对本次配租有效。
3.电脑摇号产生的配租家庭名单在沈阳市住房保障网上予以公示。
4.实行租赁补贴保障的配租成功家庭将从配租实际办理入住当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资金。配租不成功或放弃配租房源的可以继续享受租赁补贴保障。
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住房保障事业发展部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