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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吉林省长春市的养老保险交的标准

更新时间:2022-05-18 02:47:21作者:未知

长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吉林省长春市的养老保险交的标准

  单位新参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单位职工新参保: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招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长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1、城市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外埠来长打工人员;

  2、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前已参保,后因多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人员;

  3、单位因停产、关闭等原因无能力缴费,本人与单位签订个人缴费协议人员;

  4、经批准撤销的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中,撤销前参保,撤销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5、一次性领取补偿金的转业干部、机关或财政拨款单位辞职、辞退人员;

  6、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本文标签: 单位  的人  参保  人员  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