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郴州人才认定申报工作指南(郴州人才服务交流中心)

更新时间:2024-01-15 17:39:14作者:佚名

郴州人才认定申报工作指南(郴州人才服务交流中心)

  郴州人才认定申报工作指南

  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4年2月8日。

  申报方式:

  探索“数据多跑路,人才少跑腿”,此次评价认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选取部分单位(资兴市、郴州经开区、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湘易办人才服务专区”进行线上申报试点,其他县市区、园区、单位仍采用线下申报方式。

  对象范围:

  新申报类:

  在郴州市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郴州市人才分类参考目录》(附件1)规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调整评价认定类

  第一批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自身条件达到更高类别标准的,可申报调整。

  认定程序

  (一)申报。线上申报的,由申请人在湘易办-人才服务专区提交申报资料。线下申报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须同时审核原件)交所在单位统一申报。申报资料清单如下:

  1.《郴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申请表》(附件2),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郴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三个月以上参保证明(可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湖南智慧人社APP”等线上平台申请,外籍可不提供)。

  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属于创业人员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完税证明。

  6.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8.符合《郴州市人才分类参考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9.按薪酬标准申报认定C类、D类人才的需提供一年内企业工资薪酬发放财务凭证、银行流水单及个税缴纳证明。

  10.本单位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市管干部由市委人才办统一报市纪委监委)。

  11.其他有关佐证材料。

  (二)初审。市本级所辖单位的申报资料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各县市区、园区所辖单位的申报材料,由相应县市区、园区人才工作部门进行初审。各级人才工作机构受理时,应当场核对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交的材料。初审通过的报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复审。

  (三)复审。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对照《郴州市人才分类参考目录》进行集中复审。复审通过的,形成拟认定人员名单。对于无法确定的特殊情形,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

  (四)审定。市委人才办对拟认定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认定人员名单。

  (五)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纳入郴州市人才数据库管理,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和个人。

  咨询服务和政策解答

  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871250、2871573

  附件下载:

  图源:郴州人才集团

本文标签: 人才  郴州市  郴州  初审  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