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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办金华居住登记直接办理居住证吗?

更新时间:2023-02-27 16:19:34作者:未知

可以不办金华居住登记直接办理居住证吗?

  为什么不能直接办理居住证呢?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是两个不同的政务服务项目居住证申领的前提,是你已经办理过居住登记,满足一定条件之后,才可以考虑申领居住证。也可以理解为,居住登记是办理居住证的第一步。

  居住证办理条件:

  居住证: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1. 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指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并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

  2. 合法稳定就业:指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农业承包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持有工商执照等一个以上条件的。

  3.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购房屋、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集体宿舍、签订租赁合同且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居住出租房屋等。

  4.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居住证办理指南:通过“浙里办”APP或“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居住证”,也可进入该服务。电子居住证申领及签注业务以在线“掌上办”“网上办”为主,线下“窗口办”为补充。

  

  >>>“浙里办”APP下载入口

本文标签: 居住证  条件  浙江省  流动人口  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