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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更新时间:2022-05-18 02:05:35作者:未知

福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条件

  1.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二手房(含拍卖房)的,应从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从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开具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3.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

  4.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住房  之日起  房屋  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