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天津集体户口迁移到新单位集体户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5-18 01:18:36作者:佚名

天津集体户口迁移到新单位集体户办理指南

  一、受理单位

  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程序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四、受理条件

  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将户口迁移至新单位集体户或相应人才集体户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新单位(人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集体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户口登记在本市家庭户和社区集体户的公民,不受理迁入集体户业务。

  五、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3、单位(人才机构)同意落户书面声明。

  六、咨询电话

  23394772

  证件样例

本文标签: 集体户  单位  人才  齐全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