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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南京户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途径

更新时间:2022-05-18 01:00:18作者:未知

非南京户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途径

  网上办理

  非南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操作流程如下:

  ①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全部-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

  ②申领通过后,登录“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模块申请转移。转入地经办机构同意接受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可登录 “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模块申请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移。

  柜面办理

  非南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将失业保险关系转至外市的,持转入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到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户籍  南京市  关系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