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天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12-28 22:23:34作者:未知

天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怎么办?

  》》》天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的,经办机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60号)规定,以参保单位上月职工缴费基数的110%,核定2023年度缴费基数。

  2023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从什么时间开始?

  用人单位在完成2022年12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后,即可填报《天津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2023年度缴费基数名册》,在12月21日后,向登记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缴费工资。

本文标签: 职工  基数  用人单位  工资  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