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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淄博暖气供热标准(2020年淄博供暖)

更新时间:2024-09-04 13:36:33作者:未知

2024淄博暖气供热标准(2020年淄博供暖)

  2024淄博暖气供热标准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淄政办发〔2022〕9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供热工作的意见》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单元供热系统分区用热率70%(含)以上的,采暖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单元供热系统分区用热率30%(含)以上、70%以下的,因户间传热严重,供热企业无法保证室内温度。

  供热时间:供暖期为120天,即自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本文标签: 温度  采暖  不低于  系统  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