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咸阳门诊慢特病资格怎么认定 咸阳市2021门诊慢病政策

更新时间:2023-05-17 18:20:02作者:未知

咸阳门诊慢特病资格怎么认定 咸阳市2021门诊慢病政策

  一、门诊慢特病申请方式

  个人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自行前往咸阳市统筹区二级以上医院医保科申请。

  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材料

  申请鉴定材料包括四类:

  1.基本材料,包括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身份证明

  2.申请材料,包括门诊慢特病申请鉴定表及相关病历等材料

  3.病历材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等

  4.个别病种鉴定中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其它部门、其它保险类型需说明的材料等。

  三、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

  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包括与疾病相关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医疗费用。与疾病无关或上述目录外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费用不予支付。

  申请通过后,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患者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以根据自己病情需要选择我市任意一家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起付标准金病种仅限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个人承担费用后,剩余部分由定点医药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结算。

  四、特殊情况,参保人员罹患多种门诊慢特病,在我市保障病种范围内的,允许同时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只计一次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申报病种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加第二个病种限额的1/2确定。参保人员申请的病种中包含一种既无起付标准金又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只计一次起付标准,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本文标签: 门诊  材料  限额  医保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