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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万州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1-21 17:01:16作者:佚名

11月21日万州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重庆市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万州区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万州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区专家研判和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2年11月21日12时起,划定万州区相关疫情风险区域,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1个)

  1.陈家坝街道(1个):江城一品23栋

  (二)防控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高风险区封控管理后,区域内所有人员按第1、2、3、5天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如果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如果封控期间发现了新增感染者,则须自发现新增感染者之日起重新计算连续5天的时间。

  3.每日上午、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未尽事宜,以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万州区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万州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区专家研判和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2年11月21日0时起,划定万州区相关疫情风险区域,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2个)

  1.百安坝街道(1个):张家湾社区宁波路887号(1号楼、2号楼)。

  2.分水镇(1个):分水镇新石社区1组71号、69号、65号、63号、61号。

  (二)防控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高风险区封控管理后,区域内所有人员按第1、2、3、5天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如果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如果封控期间发现了新增感染者,则须自发现新增感染者之日起重新计算连续5天的时间。

  3.每日上午、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新增低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1个)

  分水镇:新石社区1组18号-198号(除高风险区)。

  (二)管控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2.倡导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未尽事宜,以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本文标签: 疫情  万州区  防控  指挥部  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