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遵化丰汇热力供暖注水计划通知 遵化市丰汇热力
2024-10-06
更新时间:2022-03-27 00:14:43作者:佚名
海口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报
(一)困难企业申报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机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裁员率符合规定标准。
除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外,还需提供符合以下两个标准之一:
1.承诺依法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2.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司公章)
1.海南省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申请表;
2.2019年度全年的社会保险缴费汇总申报表和企业社保缴费付款凭证;
3.能证明符合申报条件“两个标准”之一的企业财务报表;
4.与工会协调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5.企业基本户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报地点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失业保险科前台受理,地址:海口市嘉华路2号
注意事项
1.企业填表勾选资金用途时,除“缴费社会保险费”外,其余选项需留存材料备查。
2.企业在完成申请后,同时登录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填报信息。
3.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尽量在2020年3月25日前申请)。
4.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审核企业裁员率,如有问题会电话告知。
5.申请企业应确保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实申请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企业法律责任,取消申请资格,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