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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市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对象(金华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更新时间:2024-08-01 14:27:13作者:未知

2024金华市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对象(金华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024金华市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对象

  一、申领对象

  扩大享受人群: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申领对象从“企业职工”扩大为【两类人员】。

  即:1.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放宽参保时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限从36个月(含)以上,放宽至12个月(含)以上。

  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1、关于【企业职工】:发证当月在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非企业的职工除外。

  2、关于【证书】:应可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5.jsp)查询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