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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怎么收取 汕头市保障房最新名单公告

更新时间:2023-03-17 18:30:03作者:佚名

汕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怎么收取 汕头市保障房最新名单公告

  问:汕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怎么收取?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不得一次性预收超过一个季度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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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合同到期前1个月,承租人可提出续租申请,审核流程按第七条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

  租赁期间,承租人因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不动产或工作变动等原因离开本市,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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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租金  住房  符合条件  季度  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