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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调动招录类落户办理总指南 成都市调动

更新时间:2024-03-28 16:59:35作者:未知

成都调动招录类落户办理总指南 成都市调动

调动招录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前置条件: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市或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集体户的提供: 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本文标签: 集体户  佐证  原件  材料  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