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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沈阳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更新时间:2024-08-23 14:36:39作者:佚名

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沈阳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补贴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补贴条件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办理

  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企业或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沈阳市各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