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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更新时间:2023-12-22 00:26:26作者:未知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工业统计1:1人;
工业统计2:1人;
新居民专管员1人(退役军人岗位)。
(二)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发[2022]46号文件)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工业统计1:
1.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0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前已获得毕业证书),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工业统计2:
1.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0日后出生),男性。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前已获得毕业证书),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新居民专管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新居民事业和公安派出所警务辅助工作;
2.具有上虞区常住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能熟练使用电脑端管理系统和手机端流管APP,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夜间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点击“考生网上报名入口”→点击“注册”,先对考生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完后,重新点击“考生网上报名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选择要报名的岗位→点击我要报名→上传所需的附件资料等。每位考生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多次填报的,以有效报名期内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准。
人才就业服务网技术支持电话:82213247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82218809
3. 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退役军人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和本人页。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3比率的,自动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职数。
(二)笔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初级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4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的考试信息,错过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资料另行通知。
2.复审通过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笔试40%和面试60%。
4.笔试、面试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等信息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www.syjob.com.cn)公告,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首次体检开始1个月内不能按体检程序完成和通过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并开展政治审查。考察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先体检再考察)。
3.当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时,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诚信档案。
2.应试者一经录用,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人员到位后,工作岗位须服从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并参照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的相关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