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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什么待遇?

更新时间:2024-01-08 15:21:24作者:佚名

南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什么待遇?

  南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继续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

  (二)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三)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城镇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给予优惠。其享受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对年满60周岁,符合计生政策生育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每年每人960元(8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

  

本文标签: 独生子女  父母  城镇  河南省  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