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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2-04-15 09:04:35作者:未知

合肥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合肥建造自住住房(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

  二、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原件;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合肥市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五、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六、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共有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配偶代办公积金提取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同一户口本父母或子女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经办人代办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提供委托人所有材料)

  地址:

  合肥市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B座2~3层

  咨询电话:

  0551-12329

本文标签: 原件  代办  身份证  公积金  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