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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公告 湟源县人民医院电话号码

更新时间:2023-02-20 20:11:58作者:佚名

湟源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公告 湟源县人民医院电话号码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湟源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计划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8名、药剂专业技术人员1名,财务专业技术人员1名,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核测评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医院人员实际需求,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户口所在地为青海省西宁市全市范围内(五区两县)。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

  3、岗位有资格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在湟源县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3年2月21日-2月27日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小2寸照片、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至湟源县人民医院办公室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注:周末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试规则和流程

  (一)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1、形式:闭卷考试

  2、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2023年3月2日下午15:00-16:30

  考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湟源县人民医院十楼学术报告厅

  (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有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将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保留招聘计划,可视笔试、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时间:2023年3月9日下午14:00

  面试地点:湟源县人民医院十楼学术报告厅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占70%,面试占30%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和方式如因不确定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动将在公众号及时通知。现场进行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择优录取。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请收到体检通知的考生自行前往湟源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其他事项中总成绩并列处理办法执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院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原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工资等待遇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一律为公立医院编外自主聘用人员,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所聘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湟源县人民医院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职工(在编)及外聘专家薪酬方案》(源医〔2022〕101号)执行。在试用期或聘用后如发现有以下情形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1.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2.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邀请湟源县卫生健康局纪委或本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

  九、相关要求

  因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十、其他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总成绩并列处理办法。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按招聘条件中符合岗位的优先条件确定,如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照优先招聘建档立卡户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以上方式均无法确定的,按面试成绩优先确定。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公告、公示等重要通知信息将在湟源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随时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联系电话:0971-243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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