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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附待遇标准)

更新时间:2022-04-13 09:02:02作者:未知

库车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附待遇标准)

  1.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助标准:(1)顺产:4000元:(2)助娩产:4500元:(3)剖宫产:7000元:(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1500元。

  (二)男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但配偶无劳动收入,并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按照上述第一条相关补助标准的50%予以计发,男职工生育津贴不予计发。

  2.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对符合国家、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城镇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皮埋取出、单纯性输卵管结扎手术、输精管结扎手术、复通手术等项目,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费用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3.女职工流产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符合国家、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育龄妇女,怀孕期间因各种原因流产的,发生的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在计划生育手术和流产手术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临床诊疗指南·计划生育分册》的相关规定诊疗,不得过度治疗。

  4.女职工产前检查和保胎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将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参保女职工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和产前保胎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费用)为4000元,限额范围以内部分据实结算,限额范围以上部分费用自理。

  5.男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但配偶无劳动收入人员相关待遇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男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但配偶未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并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人口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流产手术费产前检查和产前保胎费均按参保女职工享受待遇的50%予以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

  6.灵活就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答:符合自治区、地区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灵活就业参保女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因生育发生医疗费用时,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补助。

  具体支付标准为:(1)意外流产:1000元;(2)顺产:4000元:(3)助娩产:4500元:(4)剖宫产:7000元;剖宫产期间同时开展输卵管结扎手术的增加1200元。(5)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1500元。

  备注:灵活就业参保生育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按定额标准补助,定额范围以内的据实报销,超出定额部分自行承担。

本文标签: 自治区  计划生育  女职工  手术  产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