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关于进一步优化青岛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5-31 21:20:56作者:未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青岛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原文链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办理新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二、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对家庭住房套数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31日

本文标签: 住房  套数  青岛市  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