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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要求(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更新时间:2024-01-03 17:18:30作者:未知

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要求(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要求

  一、异地贷款的对象

  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武汉市行政区城外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 6 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异地贷款。

  二、异地贷款的条件

  (一)借款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

  (三) 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制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用审核标准的相关规定;

  (四)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之内,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在缴存城市和本市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且无影响异地贷款偿还的其他负债;

  (六)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或提供其他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七)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及配偶已累计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武汉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本文标签: 异地  贷款  住房公积金  武汉  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