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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停发、退回政策一览

更新时间:2023-02-02 22:23:29作者:未知

五华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停发、退回政策一览

  五华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停发、退回

  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尚未发放购房补贴的,停止发放,已经发放的,应当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1)撤销购房合同备案的;

  (2)存在弄虚作假违规申请购房补贴的。

  首次购房行为认定

  在《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2号)公开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前,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范围内无购房交易记录,在2021年12月20日(含)以后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并且已办理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或者不动产权属登记。

本文标签: 昆明市  申请人  配偶  购房合同  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