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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时间+材料)

更新时间:2022-04-12 06:01:34作者:佚名

重庆江津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时间+材料)

  购房补贴

  企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大学本科毕业的青年人才和企业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且承诺在津工作5年以上的,2019年度在津新购买首套商品房供本人居住,可分别按照房价总额的2%、5%的比例给予最高2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商品房契税按100%予以补助。

  兑现时间: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需要材料:

  (1)在津工作五年以上的承诺书(或工作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首套房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原件及复印件;

  (4)契税完税证明(第一联)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区住房城乡建委:周琎晋,85532577

  备注: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可申报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不在此项政策条款申报范围内。

本文标签: 原件  复印件  万元  契税  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