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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高新区紧缺人才补贴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2-11-09 19:41:02作者:佚名

2022年苏州高新区紧缺人才补贴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30日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注意事项:

  1.已获区级各项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2.资助金额与上级同类政策资助中区级承担部分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兑现,与区级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兑现。

  3.申请人及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申请人在申报、申领期间相关资质发生重大变化的,需要及时报备,若有虚假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个人及企业申报资格,追缴资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全区范围内按积分排名对申报人进行择优资助,并依据85%、10%、4%、1%比例享受6万元、9万元、12万元、20万元的薪酬和安家补贴(两部分各占50%),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补贴不少于12万元。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补贴资金通过所在企业划转至受资助人。

  5.苏州高新区狮山产业紧缺人才获得12万元和20万元薪酬和安家补贴支持的,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1.5倍。享受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区(工)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工作单位(缴存单位)应与区(工)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单位一致。

本文标签: 万元  人才  区级  缴存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