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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珠海香洲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资格条件

更新时间:2022-11-09 00:20:11作者:未知

2022年度珠海香洲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资格条件

  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资格条件(适用于香洲区)

  (一)申请人2021年度(2021年1-12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以上(含22万元);或2021年度(2021年1-12月)因股权转让在珠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

  (二)2021年已在企业或机构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高层管理人员;

  2.技术研发骨干人员;

  3.总部型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香洲区重点领域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适用于香洲区)》

本文标签: 珠海市  万元  年度  适用于  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