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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起佛山市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更新时间:2022-11-08 17:18:01作者:未知

2022年7月起佛山市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佛山市中小微企业

  2022年7月至9月,参加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实行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个人缴费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具体怎么实施?重点划分如下

  一、缓缴范围及期限

  1、缓缴对象

  佛山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简称“缓缴单位”)。

  2、缓缴费用

  缓缴所属期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

  3、缓缴操作

  免申即享!缓缴单位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

  4、如何补齐

  企业提问:2022年9月之后,缓缴的医保费要怎么补齐呢?

  缓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3月底前补缴,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一次性或分次缴纳缓缴的费款,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缓缴期间医保业务办理

  缓缴期间,缓缴单位办理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业务按下列规定执行:

  1、缓缴期内,个人缴费不缓缴,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参保缴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2、参保人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费款

  3、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三、缓缴期间待遇处理

  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个人账户正常发放。

本文标签: 参保  单位  企业  佛山市  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