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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烈性犬饲养有什么要求 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

更新时间:2022-11-08 02:27:36作者:佚名

淄博烈性犬饲养有什么要求 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

  淄博饲养烈性犬要求:

  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只的,应当圈养或者拴养;确因免疫、登记、诊疗需要进入重点管理区的,应当为犬只佩戴嘴套,并用犬绳(链)牵领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

  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只。已经饲养的,养犬人应当自2022年7月1日起两个月内自行处置。

  温馨提示:

  1. 《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2. 犬只未免疫、扰民、伤人以及养犬人携犬出户未用犬绳(链)牵领、未清除犬只粪便等违法行为将及时录入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本文标签: 烈性  养犬  区内  淄博市  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