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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毕业生档案转存指南(转移方式+查询+地址)

更新时间:2022-11-07 00:13:24作者:未知

宿迁毕业生档案转存指南(转移方式+查询+地址)

  >>档案材料内容:

  高中(中专)阶段的学籍材料、参加高考的报名材料、高中以上学习阶段的学籍材料和每阶段的报考材料、《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还有党团材料、大学成绩单等等

  >>毕业生档案转移方式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注意: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包括EMS档案专递)或派专人转递,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如学校将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请提醒学校档案是不能给学生自己保管的,需通过邮政机要通信、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

  >>档案用处

  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在以后工作中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中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

  >>查询方式

  可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和微信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进行查询。

  

  >>宿迁市接收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本文标签: 档案  材料  毕业生  江苏  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