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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申请退休经办事项通知

更新时间:2022-11-03 22:01:20作者:佚名

参保人员申请退休经办事项通知

  事项名称参保人员申请退休经办事项通知

  设定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法定退休年龄(以职工档案为主):

  男性 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

  灵活就业人 55周岁,女干部和在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可延迟到55周岁。

  特殊工种可提前至 男职工 55周岁,女职工 45周岁退休。

  因病可提前至 男职工 50周岁,女职工 40周岁退休。

  办理材料1、单位书面退休申请、退休审批表、职工档案去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批,下岗工人及灵活就业人员在档案托管办405室申请退休。

  2、将审批结果提交社管科201室。

  3、根据201室转交的《新增退休人员审核表》核对个人信息及缴费情况。

  4、核对无误后将《个人帐户核定单》转交社管科201室。

  5、社管科核定退休工资后报人社局审批发文(需2-3月)。

  6、退休人员采集相片、指纹,领取工资卡。

  办理流程1、收件 2、受理 3、审批 4、办结

  办理地点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榆林市长乐中路榆阳中医院对面)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0912-3884376

本文标签: 榆林市  女职工  职工  养老保险  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