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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工生育保险缴纳多久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23-01-10 17:41:32作者:未知

天津职工生育保险缴纳多久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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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按照《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自正常缴费当月起、灵活就业人员自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起,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标签: 职工  生育保险  医疗费用  当月  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