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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石家庄市区第二批保障房分配通告

更新时间:2022-11-02 17:17:59作者:未知

2022石家庄市区第二批保障房分配通告

  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现将2022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公开分配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此次配租的公共保障房共涉及64个小区,具体房源套数、面积范围、租金及物业费标准、小区坐落等情况明细如下:

  市区2022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房源明细表

  单位:套、元/平方米·月、平方米

  (注:房源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所的实测面积为准;物业费标准最终以物业管理单位公布的为准)

  二、受理范围

  本次公共保障房分配受理对象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申请且目前已取得保障资格的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配租: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2)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

  (3)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4)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家庭;

  (5)18周岁以下孤儿。

  三、受理时间

  2022年11月2日--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方式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2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2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五、公开摇号

  11月22日,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各区公开摇号分配。

  特别提醒

  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

  各级受理审核部门及申请家庭,要严格执行防疫防控政策。严格按要求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和行程卡等工作。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裕华区:86578228

  桥西区:66086915

  新华区:86952339

  长安区:86252934

本文标签: 家庭  城镇  住房  第二批  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