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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单位集体承租公租房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11-01 19:11:24作者:未知

上海黄浦区单位集体承租公租房申请条件

  上海黄浦区单位集体承租公租房申请条件:

  单位集体承租的,应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单身人士或家庭入住。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

  2、与黄浦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一人为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

  注:信息来源卢湾公租房官微

  

本文标签: 住房  黄浦区  申请人  单位  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