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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作单位办公地承租在黄浦区内公租房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11-01 19:10:37作者:未知

上海工作单位办公地承租在黄浦区内公租房申请条件

  上海工作单位办公地承租在黄浦区内公租房申请条件:

  1、单位注册地或公司办公地在本区内员工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

  3、与黄浦区就业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4、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申请材料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电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5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6.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8.其他相关材料。

  注:信息来源上海黄浦公租房官微

  

本文标签: 申请人  单身  住房  复印件  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