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绵阳居住证办理条件相关名词解释

更新时间:2022-10-29 00:36:47作者:佚名

绵阳居住证办理条件相关名词解释

  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

  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州)、县(市、区)〔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但本县(市、区)内户籍在其他乡镇的人口到县(市、区)城区居住的,可以按条件申领居住证〕。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或“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已满半年。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本文标签: 是指  常住  稳定  户口所在地  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