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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医保异地长期居住办理指南 宁波医保通异地居住

更新时间:2024-08-14 14:33:34作者:佚名

2024年宁波医保异地长期居住办理指南 宁波医保通异地居住

  2024年宁波医保异地长期居住办理指南(方式+待遇)

  办理要求

  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生效时间

  办理备案时可自行确定备案起效时间(起效时间不早于备案时间),起效后可享受异地定点就医待遇。

  长期异地居住备案起效后3个月内不可撤销。

  有效期满后,参保人员由异地返回时,可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回执单》、社保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定点就医备案撤销手续,也可通过手机浙里办APP办理备案撤销。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转外地就医(含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的,就医地区域范围为当地地级市的区域范围,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海南、西藏为直辖市的区域范围或省域范围。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无需办理备案,可直接刷卡就医结算,其医疗费按在宁波市相同级别医院就医的待遇结算。

  医保待遇

  因长期在外地居住等原因,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在备案的城市就医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下浮,但是在备案期间临时回宁波就医的(注意,备案生效后至少满3个月才能取消备案),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下浮10个百分点。

  办理方式

  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时,参保人员可应持社保卡到宁波全大市内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现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表》),也可通过手机浙里办APP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手续后,可在备案居住地的医保定点医院范围内自行选择就医。

  办理具体流程步骤

  该备案事项适用于我市参保人员在大市范围外异地居住生活,并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若异地就医地或参保关系发生变化时,需要取消仍在有效期内的备案并重新办理自助开通服务。

  请您打开“浙里办”APP,在首页顶端搜索框内输入“浙里医保”,点击“搜索”按钮;进入新界面后,点击“浙里医保(省医保局)”,就来到了“浙里医保”主界面。

  详细步骤

  选择主界面的“我要备案”中的“异地长居人员”并点击进入“用户须知”界面。

  请您仔细阅读《自助开通服务告知书》并勾选同意后点击“进入办事”按钮:

  办理方式有“本人办理”和“代人办理”两种:

  第一种情况——若您是为本人办理异地长居人员备案,请您选择“本人办理”,直接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流程下一步;

  第二种情况——若您是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办理异地长居人员备案,请您选择“代人办理”,此时您需要录入被代办人信息(带有*的为必填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流程下一步。

  进入“情形选择”界面您可以选择两种办理类型:

  第一种:勾选“备案”选项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流程下一步。

  进入“在线填表”界面填写您的相关信息(带有*的为必填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进入“上传材料”界面按要求上传签章版《备案承诺书》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进入“信息确认”界面,确认您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

  第二种:勾选“取消备案记录”选项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流程下一步。

  进入“在线填表”界面填写您的相关信息(带有*的为必填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进入“信息确认”界面,确认您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

  显示“提交成功”后即可等待受理结果,您此时就完成了“浙里医保”中异地长居人员备案办事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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