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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丹东二手房过户在哪里)

更新时间:2022-10-26 23:11:56作者:未知

丹东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丹东二手房过户在哪里)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在受理窗口直接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4.房屋买卖合同(可在受理窗口填写示范文本)。

  5.税收完税证明(在受理窗口申请时缴纳)

  【身份证明】相关事宜

  转让方(卖方):

  1.若卖方单身:

  a.卖方未婚,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b.若卖方离婚未再结婚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

  c.若卖方丧偶未再结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配偶死亡证明(若户口薄已注明丧偶,且户口簿时间在取得房屋时间前可不提供);

  d.若卖方未成年,另需提供父母身份证、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2.若卖方已婚:

  a.此房屋为婚内取得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b.此房屋为初婚前取得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登记申请审批表(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取得的房屋不可提供);

  c.此房屋为离婚后再结婚前取得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

  d.此房屋为丧偶后再结婚前取得的,需提供户口簿、原配偶死亡证明(若户口薄已注明丧偶,且户口簿时间在取得房屋时间前可不提供)。

  提示:

  1.若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后离婚的,应先办理完离婚析产登记后,买卖双方再申请房屋过户。

  2.若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后丧偶的,应先办理继承登记后,买卖双方再申请房屋过户。

  受让方(买方):

  1.若买方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若买方未婚,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3.若买方离婚,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

  4.若买方丧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配偶死亡证明(户口薄已注明丧偶的可不提供)。

  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按照实际情况准备上述材料)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本文标签: 户口簿  身份证  房屋  卖方  买方